1.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呵呵,话说我刚考完医学伦理学,你这个案例分析比我们那个还恶心
1. 从生命价值论而言,孙某的外在价值,即对他人及社会的价值很低,而内在价值其生命及健康也已基本不能保证,是没有做放化疗的必要的。从生命神圣论而言,孙某有活下去的权利,只要病人要求,医生必须为其救治。
评价:若非病人本身有要求做放化疗以延长寿命,家属及医生不必作出此选择。
2. 以功利论角度看,此选择的结果是孙某有较大希望得以存活,虽然有外观功能上的缺损,但总体结果是利大于弊。况且,身体外观可以通过后续治疗得到改善,功能可以通过训练及机体代偿等得到弥补,即使外观及功能都不能有所改善,至少9岁孙某可以活下去;以义务论看,医生救人性命乃是天职,此行为是对的。
评价:此选择综合看利大于弊,应被采纳。
3. 此选择结果优于前一选择但相对的风险也大,无论从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及生命价值论哪个角度而言,都认为在改进型手术成功率较小的情况下,应当首先保证生命。若是医院能够请来别的医院有经验的医生或让患者转院至有经验的医院,能保证手术成功率不低于或接近于常规手术,则可以选用此方案。
评价:在无法保证手术成功率的情况下,此选择不应被采纳。
呵呵,我自己写的,仅供参考。
2.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呵呵,话说我刚考完医学伦理学,你这个案例分析比我们那个还恶心1. 从生命价值论而言,孙某的外在价值,即对他人及社会的价值很低,而内在价值其生命及健康也已基本不能保证,是没有做放化疗的必要的。
从生命神圣论而言,孙某有活下去的权利,只要病人要求,医生必须为其救治。评价:若非病人本身有要求做放化疗以延长寿命,家属及医生不必作出此选择。
2. 以功利论角度看,此选择的结果是孙某有较大希望得以存活,虽然有外观功能上的缺损,但总体结果是利大于弊。况且,身体外观可以通过后续治疗得到改善,功能可以通过训练及机体代偿等得到弥补,即使外观及功能都不能有所改善,至少9岁孙某可以活下去;以义务论看,医生救人性命乃是天职,此行为是对的。
评价:此选择综合看利大于弊,应被采纳。3. 此选择结果优于前一选择但相对的风险也大,无论从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及生命价值论哪个角度而言,都认为在改进型手术成功率较小的情况下,应当首先保证生命。
若是医院能够请来别的医院有经验的医生或让患者转院至有经验的医院,能保证手术成功率不低于或接近于常规手术,则可以选用此方案。评价:在无法保证手术成功率的情况下,此选择不应被采纳。
呵呵,我自己写的,仅供参考。
3.急求一篇《医学伦理学的案例分析》论文 很急
这是别人的文章,供你参考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的作用与应用 何 伦 ,林 辉 (东南大学医学人文学中心 ,江苏 南京 210009) 〔摘 要〕案例分析是描述医学伦理学的重要方法。
不仅对于医学伦理学研究有重要作用 ,而且是医学 伦理学教学的基本方法。本文重点介绍了案例分析的作用与在教学中应用的 方法。
〔关键词〕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作用;教学 〔中图分类号〕R - 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 - 8565(2003)05 - 0061 - 02 1 案例分析与描述医学伦理学 1. 1 规范医学伦理学与描述医学伦理学 伦理学在传统上指的是注重道德价值分析和行为规范 研究的规范伦理学。因而承认描述伦理学的存在并将其纳 入伦理学的体系之中 ,经历了很长的历史时期。
到 20 世纪 60 年代以后对描述伦理学研究才给予应有的重视。 作为规范的应用伦理学之一的医学伦理学或生命伦理 学 ,也较少以清晰的思路开展描述医学伦理学的研究。
这主 要是因为国内医学伦理学界对描述医学伦理学认识还不十 分清楚 ,也少有这一领域的专门论著。实际上 ,描述医学伦 理学是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在医学道德建设和研 究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内多年来发表的大量医学伦 理学研究的论文 ,不少就是描述医学伦理学的研究范围。 描述伦理学(descriptivc ethics)作为伦理学的一个特殊研 究领域 ,是运用一些和伦理学密切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学 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来研究道德现象。
这些方法和研究的 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事实的客观描述。如道德社会学的研究 方法有社会调查、统计方法等;道德心理学的方法有实验、个 案观察等。
描述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方法上的最大不同是后者使 用的是内省的、思辩式的研究方法 ,而前者是运用具体情景 文字的描述 ,或者使用科学的、实证的方法对道德进行客观 的观察、调查、因果分析、功能分析等。 1. 2 案例分析是描述医学伦理学的重要方法 案例分析(case study) 是描述医学伦理学的一种重要的 方法。
医学道德生活的多样化 ,道德难题的复杂性 ,决定每 一个医学道德的境遇均有其特定的情景。案例首先是对具 体医学道德境遇的描述。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描述 ,医学道德 的判断变得复杂化 ,仅仅依赖道德原则作出简单的道德推理 难免出现判断失误。甚至作出一个具体的判断前 ,还必须要 有科学的事实描述基础。
规范伦理学为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的是相对固定的、框 架似的规范体系 ,然而现实生活是由一个一个不尽相同的画 面组成。一定的规范体系不可能面面俱到地适应于一切道 德情景。
如此 ,案例分析就是灵活、生动 ,或者说更为准确掌 握伦理学规范和方法的一种形式。 2 案例分析的作用与方法 案例分析是我们学习道德知识、培养对医德的问题敏感 性 ,以及掌握有关道德理论、原则的工具 ,并有助于解决现实 医疗生活中的医德困惑;有助于临床医生在具体的医疗实践 活动中作出合理的选择。
尽管现代医疗生活的复杂性使伦理学进退维谷 ,案例分 析的结论往往莫衷一是 ,然而 ,结论的差异、对立正是理性选 择的重要基础。 同其他医学课程一样 ,掌握了医学伦理学理论 ,并不能 说已具有了伦理分析与判断能力。
就像在内科学教科书本 上了解到胃癌的诊断要点 ,并不一定会在临床实践中准确地 诊断出胃癌。案例分析实际上为灵活掌握所学的伦理知识 提供了一个机会 ,但是否能运用就更需要艺术家般的灵活思 维能力。
学习案例分析最大的帮助就在于此。 通过案例分析学习 ,可以对准确掌握生物医学伦理学知 识起到积极作用。
具体说有以下几方面 : 2. 1 激发对道德问题的敏感性 对道德问题的敏感性是案例分析的前提 ,实际上医学伦 理学教育一个目标便是培养医务人员对道德问题的敏感性。 在通常认为不存在道德问题的地方 ,却发现了问题 ,这是真 正掌握了伦理学理论和方法的一个标志。
2. 2 开阔思维 ,涉及广泛领域 对医德案例的分析 ,不仅仅是根据伦理学原则作出道德 判断与选择 ,许多时候还涉及医学专业知识 ,以及其它学科 知识。合理的道德选择并非是“伦理规则”机械地套用于一 切境遇 ,而是在特定情景或背景下的智慧的选择。
2. 3 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伦理学的选择是价值的选择 ,价值的冲突是医德困惑的 根源 ,如何在激烈的价值观念的冲突中 ,寻找合理的选择 ,这 不仅仅是对人们智力的考验 ,也是对人的信念和勇气的锻 炼。案例分析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这是人类思想、文化等诸 背景差异的产物。
能够把握这种差异 ,并在差异中合理选择 是一门大学问 ,只有通过案例分析才能真正地认识到这一 点。 2. 4 增强对医学道德的感性认知能力 医学伦理学需要在具体的道德境遇中作出是非判断 ,而 且道德判断常常带有很 强的感情色彩。
伦理学的教学不应 该仅仅是逻辑的推理或者是单纯的思辨 ,还应该在道德情感 培养方面发挥作用。由于有时案例也是生动的故事 ,可以以 此为依据发挥感性教育优势。
3 案例分析在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分析无疑应该成为生物医学伦理学教学的一个最 重要的工具。事实上有经验的伦理学教师 ,会很自觉地将案 例分析应用到教学中去。
教学使用案例分析可。
4.医学伦理学案例用基本原则分析
案例一: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孕妇李丽云因难产被肖志军送进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肖志军自称是孕妇的丈夫。
面对身无分文的夫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面对生命垂危的孕妇,肖志军却拒绝在医院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分析:手术前医师都要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术中或术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列出一份可能发生危险的文书,让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然后才能实施手术。
手术同意书是现代医疗制度中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肖志军作为丈夫,妻子手术有决定签字的权利,丈夫拒签字孕妻身亡,是否这是一个不可规避的结局———医生遵守法律,就只能生生眼看着患者死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手术同意书有效的保障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但同时也部分限制了医生治病救人的权利。
在家属比医生拥有更多手术决定权的法律语境下,会使得医生对患者即使有明确诊断,也不敢贸然违背家属的意愿给患者做手术。医务人员的义务包含了为病人治疗疾病,消除病痛的义务,病人有接受医生治疗的义务,在此案例中,这些都没有见到。
这就显示了社会伦理道德的缺失。医生和肖志军都应该遭到伦理道德的谴责。
案例二: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他的理由: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目前虽能坚持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
分析:这位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可贵的,但此举不能获得支持的:1、对于迫于贫困或其他压力下的“自愿”应该禁止,器官移植技术不能只为有钱的强势人群造福而给弱势人群带来更大的风险和伤害。而且他涉嫌了器官买卖或者是变相买卖,虽然是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虽然是自愿,但基于对人类生命的尊严的尊重和商业化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是禁止将人类的器官和组织作为商品买卖,违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世界不少国家法律规定,器官不能商业化。我国虽无立法,但此举也不能允许。
2、为了改善办学条件而使一个人失明,这是不人道的。他是属于活体捐献,且活体器官捐献的一个最基本的伦理学原则是不危及供体的生命和健康,对其未来生活不致造成大的影响。
3、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减轻病人的痛苦,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给患者带来新的伤害。医务人员虽然有责任帮助那些器官衰竭、面临死亡的人重新获得生命,但对供体的健康和生命同样负有保护的责任,不能因为受体的需要,而放弃对供体生命的救治或健康的维护。
4、个人的付出不可能使当地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毕竟个人的能力还是有限的!案例三: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
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 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
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
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
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分析:1、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
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2、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
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
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3、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