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渗漏水常见的几种情况分析和防水堵漏成败分析
(一).渗漏种类:设计混凝土自防水本身漏水:实际工程中由于结构及施工情况复杂,如钢筋密集、地基沉降差异、砂石含泥量大、流动性劳动力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防水混凝土本身也可能产生漏渗水现象。
所以,高水位地区设计地下室防水最好采用多道防水线。支模钢筋造成底板渗漏水:为支设外墙板模板,在底板上埋设支模钢筋,施工后在底板上表面切割钢筋,由于钢筋没有保护层,形成化学腐蚀,造成严重渗水。
蜂窝、麻面、沟洞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导致渗漏:由于振捣混凝土不密实,出现蜂窝、麻面、沟洞而处理时,未剔松散混凝土没用掺外加剂的同比例细石砼修补即抹砂浆,且砂浆又不密实,导致混凝土疏松产生渗漏。墙根与底板交界处漏水:墙根与地面交界处及周边部分有潮湿、滴水现象,二者交界处有漏水点。
分析其渗漏原因,是由于振捣下一步底板混凝土时,前一步已振捣完的底板和墙根20~30厘米高混凝土受牵连振动,使砼振捣不密实,另外,墙根混凝土在模板支护下没有下沉,而底板混凝土受振动下沉,则在墙根处拉裂。同时,该部位应力过于集中,养护不及时也易造成干裂引起渗漏。
因此,在振捣下部底板混凝土时,不要将振捣棒插到上部混凝土内及两步混凝土交界处,要离开一定距离,且应大于振捣棒振幅距离,避免已振捣完的底板和墙根混凝土再次受振捣;浇筑高墙根混凝土时应在底板砼初凝后浇筑,同时注意振捣棒不要插入已初凝的底板混凝土内。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造成渗漏:外部地下水通过底板外侧面很薄的钢筋保护层进入底板钢筋周围,钢筋腐蚀使砼有缝隙,顺钢筋方向,向地下室内部渗水。
因此建议设计地下室时,底板外侧、外墙外侧钢筋保护层应严格按规范规定设置保护层并适当加厚,施工翻样、加工、绑扎钢筋时应取负差,避免钢筋由于胀模造成几乎无保护层。穿墙支模螺栓处理方法不当造成漏水:外墙穿墙螺栓止水板焊接不严密,或穿墙螺栓在外墙面切割时留头较长,外部抹砂浆时未能将钢筋头盖严,特别是钢筋头露在抹灰层之外,做防水时穿破防水层,在地下水作用下形成化学腐蚀,并不断向内墙方向腐蚀造成漏水。
沉降缝止水带偏位造成漏水:沉降缝漏水比较普遍,由于缝中橡胶止水胶带不易固定牢靠,浇筑混凝土时经常跑位,有的跑位严重,特别是顶板和底板止水带常落到下层钢筋上。水平止水带下方混凝土不易密实,常形成沟洞、蜂窝、麻面等。
因此,施工中应焊钢筋骨架将止水带固定在准确位置上,待水平止水带下方混凝土浇捣密实后,再固定止水带。混凝土中有杂物造成渗漏:混凝土中有木楔、木板、木方、聚苯板、砖头、编制袋等杂物时易造成渗漏,必须将靠近内墙面10CM范围内的杂物取走,也可通过高压喷灯烧掉,清理干净后再堵漏。
外墙钢筋密集区漏水:外墙柱交接处和拐弯顶板内钢筋集中区出现漏水,原因是这些部位空间小,浇捣困难,混凝土不易密实,造成渗漏。故应用铁楔或木楔将钢筋暂时分隔开,再浇筑混凝土,最好采用豆石混凝土浇筑,并派专人管理。
外墙防水层做法不合理形成渗漏:外墙做涂料防水层前,必须先抹水泥砂浆找平层,并且赶平压光。因为拆模之后混凝土表面存在较多水眼,若直接做涂料防水层,涂料表面同样会形成许多孔眼,这是造成地下室漏水的根源。
另外若虽抹找平层,但不赶平压光,做涂料防水层后会造成涂膜厚薄不均,表面有孔眼。回填砂石时,因基础很深必须用串筒,不能直接用车往槽坑翻倒,以免砂石砸坏保护层及防水层。
钢管接头不严形成渗漏:混凝土内埋设电讯管线、照明管线等,由于钢管接头粗糙不严密,地下水进入混凝土中,再从钢管接头进入管中,由内墙面接线盒向室内漏水,或沿钢管周围向室内渗水。后浇带漏水:后浇混凝土与先浇混凝土接缝处,由于先浇混凝土跑浆不密实形成漏水。
施工缝漏水:外墙水平施工缝埋设钢板止水带后一般不漏不渗水,而竖直施工缝设置钢板止水带后仍会漏水、渗水,原因是竖直施工缝支模时端头不易封严,特别是用2层钢板网封堵,经常跑浆,仅留下砂石和少量水泥浆,形成类似泡沫混凝土,不能防漏渗。因此,该部位支模时应采用木模或竹编模板严密封堵。
(二).堵漏方法1.堵漏不成功原因分析:对众多堵漏材料和防水材料的技术性能不了解,不重视研究防水技术,国内的防水堵漏材料大多不过关。施工时不找漏水点、漏水线;见缝漏水即骑缝打眼灌浆;见墙面渗水即满墙打眼灌浆或在墙面涂刷表面涂料;见沉降缝漏水即剔凿填充刚性防水材料或灌注热沥青堵漏等等,这种盲目打眼、盲目灌浆、盲目堵漏的最终结果是钻孔不进浆或不易进浆,沉降缝堵刚性防水材料,裂缝后继续漏水,未真正将漏水点、漏水线、漏水缝堵严,造成堵漏不成功;单纯采用各种涂料在砂浆层或混凝土表面涂刷成膜堵漏,忽视了隐蔽漏水点、漏水缝的处理,只有点堵、线堵和面涂堵漏相结合才能成功;对重点漏水部位和沉降缝堵漏应采用多道防水线。
2.成功堵漏的原则及方法:必须通过剔凿找清漏水点、漏水线,有针对性地进行堵漏;对漏水点、漏水线堵漏采取刚柔结合、膨胀增强结合,外刚内柔的原则,即内部必。
2.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案例一 1。
如案例,要求修改信用证; 2。托收较信用证风险大,卖方可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3。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
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
案例二 1,共同海损的成立条件: (1)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危险必须是船货共同面临的,因此空载航行的船舶货卸货完毕后的船舶遭遇海难,就不存在共同海损。
而且,共同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不是臆测的。船长考虑不周,贸然采取措施,但事后证明没有共同危险存在,船方应付过失责任,而不能以共同海损论处。
(2)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所说措施必须是有意的,是指船方在遇到海难时,主动采取行动以避免船货的共同危险。
例如,舱内着火,引水灌舱,使未着火的包件带来湿损,就属共同海损。所说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是指以最小的损失来避免最大的灾难。
因采取的措施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其不合理的部分不能得到共同海损的补偿。 (3)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船方采取措施造成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只要是其应尽义务之外的,不是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发生的,即被认为是特殊的。例如,船舶为避免船货的全损在浅滩自动搁浅造成的牺牲和引起的救助费用就属特殊的。
(4)采取的措施取得了效果,达到了全部或部分保全船货或其他财产的目的。 2。
我认为具备构成共同海损的要件 但船长也有失误 国贸实务啊~~~ 。
3.三、案例分析题
要点评析:
1.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应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本案中,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造成逾期提货,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对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负责。
2.不能成立,因为按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买方A只能保证大米在交货时的品质,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米品质变化不属卖方责任,而且合同规定: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而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因此可以肯定卖方A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
4.海商案例分析一题
1、船舶驶往日本大阪港口修理,为此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等费用,并卸载了价值5万元的货物,这些是属于共同海损的,根据得是中国海商法第194条,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贮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抛弃了A公司的全部货物,也属于共同海损,这属于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
由于采取灭火措施而使C、D公司的部分货物被水浸湿,也是共同海损。
B公司的货物意外失火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是意外直接造成的,不属于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
2、B公司货物推定全损后,可以向保险人申请委付。如果保险人接受了委付,那么B公司对货物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人要代为参加共同海损的分担和理赔。保险人也可以不接受委付,由B公司进行共同海损理赔后再对B支付赔偿。
5.贸易案例分析一则
1.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单独海损 为了使货轮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但货物在装货物在装货过程中造成一部分货物钩损---共同海损 遇到恶劣天气,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海水浸湿---单独海损 2.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所造成的损失,遭遇恶劣天气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船舶抢救措施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以及共同海损的分摊。 因为平安险中规定保险公司对以下情况负赔偿责任: 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触礁、搁浅、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